什么是正义理论?
正义论由美国道德和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于 1971 年出版。它试图解决社会中的分配正义问题。罗尔斯反对关于什么构成公正制度以及社会行动和政策的正当性的传统哲学论点。功利主义认为社会应该为最多的人谋求最大的利益,这一论点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是一致的。
在反对功利主义论点时,罗尔斯试图基于社会契约方法建立一个公正的社会正义版本。社会契约论认为社会是与社会中的所有人达成一致的形式。该方法起源于18日-century哲学和思想运动称为启蒙时代。
该运动假设一个社会的成员同意放弃他们的一些自由并服从统治者的权威,以换取维护社会权利和保护他们剩余的权利。罗尔斯认为正义就是公平,他认为社会正义是社会制度的第一个特征。
快速总结
- 约翰罗尔斯在社会契约理论的基础上发展了正义理论。
- 罗尔斯认为,资源的平等分配应该是理想的自然状态,而不是遵循功利主义哲学。
- 正义理论认为,每个人都享有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他们应该与其他具有类似能力的人一样享有机会和平等机会。
谁是约翰·罗尔斯?
约翰·罗尔斯 1921 年 2 月 21 日出生于马里兰州,在巴尔的摩上学。罗尔斯在普林斯顿大学攻读文学学士学位,并于 1943 年以优异成绩毕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他于 1943 年至 1946 年间在军队服役。服完兵役后,罗尔斯于 1946 年返回普林斯顿大学学习道德哲学博士。
罗尔斯是公认的美国道德和政治哲学家,他于 1971 年撰写了《正义论》、1993 年撰写了《政治自由主义》、2002 年撰写了《公平正义:重述》等书籍。他一直被称为最重要的道德和20的政治哲学家个世纪。1999 年,时任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授予罗尔斯国家人文奖章,以表彰这位哲学家对学术和政治领域的贡献。
原始位置
罗尔斯在发展正义原则理论时引入了“原始位置”作为一种人工装置。该设备创造了一种假设情况,即人口成员可以就资源分配达成合同协议,而不会认为一方比另一方更有优势。
思想实验将在无知面纱后的人群中产生理想的状态。面纱是一种使人们对年龄、种族、性别和收入水平等所有个人特征视而不见的条件,否则会导致偏见。在没有面纱的情况下,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调整原则。
罗尔斯发展了最初的立场,以反映将存在于社会中的正义原则,基于人口之间的自由和公平互动。在自然状态下,在没有蒙昧面纱的情况下,某些有特权的人和有才华的人会对弱势、弱者和残疾人施加压力,因为前者在这种状态下处于更好的地位。自然。胁迫人口中弱势成员的行为使自然状态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合同安排无效。
正义的两条原则
约翰·罗尔斯提出了两个正义原则,自私和理性的个人在被无知的面纱隔开时会选择这些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 平等自由原则
平等自由原则是第一个从原始立场推导出来的正义原则。它指出,所有公民都享有基本自由的平等权利,在罗尔斯看来,基本自由包括良心、言论、结社和民主权利。
罗尔斯补充说,个人财产权是个人应该拥有的基本自由之一,政府不得侵犯或修改。然而,他排除了拥有无限个人财产的绝对权利,这是人们应该拥有的基本自由的一部分。
2. 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认为经济原则的安排应满足两个要求。首先,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应该获得更多的福利。
其次,经济不平等的安排应确保任何个人,无论其种族、性别或社会背景如何,都不得担任任何职位或职位。罗尔斯认为,社会中的所有个人都应该与其他具有相似自然能力的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机会。